建筑企业破产股权拍卖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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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破产股权拍卖的利弊

作者:锦洛
发布时间:2022-04-01    浏览:

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2022年3月31日上午10时,浙江富卓建设有限公司进行100%破产股权拍卖。拍卖结束当前价为1730万元。该公司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公司设立至今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没有在职员工。那么问题来了,该公司为什么会进行破产拍卖?建筑企业破产,拍卖股权存在哪些利弊?


  一、建筑总包壹级企业为什么进行破产拍卖?


  浙江富卓建设有限公司为浙江鹏洲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于2022年3月4日获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设立至今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没有在职员工。根据《民事裁定书》而进行破产清算,股权拍卖。


  通过查看阿里拍卖平台浙江富卓建设有限公司拍卖的授权书、决定书,浙江鹏洲建设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自2016年判决鹏洲公司赔付浙江腾远建设有限公司,文书生效后,鹏洲公司一直未履行,保证人也没有履行相应的保证责任,浙江鹏远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但鹏洲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目前已停业。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认为,浙江腾远建设有限公司对鹏洲公司享有到期债权。而因鹏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对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依法予以受理,即受理浙江腾远建设有限公司对浙江鹏洲建设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建筑企业破产股权拍卖存在哪些利弊?


  建筑企业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破产拍卖,针对企业或其他个人投资者而言,拍卖股权有什么作用呢?


  拍卖股权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其目的在于使破产财产变现,用于清偿。若竞拍者拍下后,能够促使资产扭亏为盈,或有效分散风险,那么他拥有很大的盈利空间。但须注意的是:竞拍股权前,要深入分析其价值,根据相关企业价值评估和相关专业分析,寻找合适的心理价位,完成交易。


  投资者或企业可通过拍卖股权来重整资产,使股权价值性及可变现性更加集中和突出,根据这一点剥离应收账款等与重整关联不大的资产,充分展示企业潜在价值,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


  但拍卖股权也存在一定弊端:通过《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拍卖会所作该公司的情况仅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价的参考,不能为其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需要自行了解该企业经营状况,核实本次标的物的现状。标的物的现状、已知及未知瑕疵,包括负有的债务、生产经营风险等,都需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由此可见,建筑企业通过拍卖实现重整,面对的风险相对未知。但若直接收购一家目标公司,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力量,对目标公司知根知底,将会为其并购重组活动提高成功率。且可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等方面,选择合适的目标公司,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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