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收并购:股权转让的种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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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收并购:股权转让的种类(一)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1-09    浏览: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企业竞争激烈,许多企业都在不断进行并购、重组,期望从中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观察,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一、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1.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出资份额的转让。


  2. 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


  (1)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


  (2)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二、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


  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也较为常见,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三、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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