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企业并购中,双方谈判的焦点无疑是对目标企业的出价,其确定的基础就是对目标企业的估价,受并购双方实力、地位、谈判技巧及双方意愿等多因素的影响。
一、并购估值的概念 指企业在进行并购活动之前,由专业评估机构对建筑企业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撰写报告书的行为和过程。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各种因素,结合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的价格和价值。
二、并购估值的程序 1、现场考察,了解管理状况、经营情况、市场情况等;
2、委托合同签定,明确评估目的、对象、评估基准日及客户的各项要求;
3、提供清单,收集资料,共同制作。从法律、经济、技术及其获利能力等方面,确定评估对象的定性、定量资料;
4、社会及市场调研、检索资料、分析有关市场需求、价格信息、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国家政策、行业动态等;
5、起草报告,实行内部三级审核制度;
6、征求意见、完善报告,项目移交。
三、并购估值中需要区别的四个“价值”概念 1、账面价值:指企业现有的净资产,反映历史、静态的资产情况,不包含无形资产。没有考虑通货膨胀、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等重要因素的影响,往往难以体现真实价值,且无法反映企业未来的获利能力。
2、内在价值:企业未来的净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需要估计未来的现金流和贴现率,确定具有很大的主观性,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不具备操作性。
3、市场价值:指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据
建设企业交易中心观察,发达的资本市场国家由于信息披露充分,市场机制相对完善,公司市值和企业价值具有较强的一致性;而我国股市公布数据在操作时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
4、清算价值:指企业停止经营,变卖所有的企业资产减去所有负债后的现金余额,是可变现价值,不满足持续经营假设,但其内在价值还有可以挖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