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并购重组:你必须知道的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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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并购重组:你必须知道的税务筹划

作者:名喜喜
发布时间:2022-05-13    浏览:

税务筹划就是通过预先的设计和安排,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降低企业税负。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对于建筑企业并购交易,通过税务筹划可以合理降低并购成本,实现交易效益最大化。


  一、架构设计


  建筑企业并购交易的税务筹划与目标公司的税务情况相关,与交易的结构设计有关,因此企业在找到合适的潜在目标公司时便可以考虑税务筹划。


  通过税务尽职调查了解目标企业的重大税务风险及影响,评估目标公司是否存在节税并购规划的可能。在考虑合理、有效的商业安排的前提下,通过一定的税务筹划,合理规划交易架构,寻找提高交易效益的可行方案。根据并购目标的情况,识别潜在的税务关注点,如目标公司税务架构的基本情况以及投资退出战略的税务分析。


  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法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般性税务处理即在重组交易时须按公允价值确认重组所得或损失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情况下,重组各方应以公允价值作为重组所涉及的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而特殊性税务处理交易中股权支付部分暂不确认有关资产转让或损失,待相关股权再次被转让并且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时才产生现时纳税义务。


  三、不同并购融资方式的税务成本


  一般来说,建筑企业并购融资方式主要分为增资扩股、借贷或发行债券。购买方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适时向股东派发股利。股利以税后净利润分配,因此不能进行税前抵扣,增加企业税负。增资扩股通常不需要偿还本金,但是会稀释控股权,摊薄每股收益。


  如果股东为个人,作为国内企业的购买方分配股息红利时需要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股东日后退出时也需要就其资本利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购买方以借贷或发行债券进行并购融资时,有关的借款或债券利息符合税法要求的可作为财务费在税前扣除,降低企业税负。但是贷款或债券到期时购买方需要偿还本金,企业可能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如果购买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利息也可以在税前抵扣。


  如果企业业绩较好,转股价低于市价,债券持有人通常会将债券转换为股份,购买人可以免除债券到期还款的压力。可见,发行可转债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融资的税务成本也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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