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破产重整,利好还是利弊?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成功率只有35%左右,也就是说很多建筑公司在实施破产重整成功后,其股价可能依然低迷,以致其濒临财务类或交易类退市。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观察,成功破产重整的案件中,具备以下特点。
一、纳入法制轨道,纾困重生
纳入法制轨道后,建筑企业破产重整成功概率有所提高,主要是国资市场化运作项目有增信措施,以及国资作为重整投资人占据主导地位。在其主导的重整项目中,充分运用了这些有效措施:不良资产剥离、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小额债清偿大额债转股等。
二、破产重整必须配套资产重组
建筑企业破产重整,若没有配套的资产重组,只是一个“壳资源”,很难通过审批,还有可能面临市场不接受或股价不足1元而启动交易类退市的现象。即便重整成功的建筑企业,若未及时进行资产重组,也会面临交易类或财务类退市。
非国有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和资产重组的,其重组方必须是国资项目或实体,有助于建筑企业破产重整顺利通过。但是,重组方为非国资实体,且重整投资人没有提供更多资金进行清偿,即便其重组计划审批通过,也有可能被债权人会议否决。
通常建筑企业实施破产重整和资产重组过程,分为三步: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债转股及重组上市。
三、司法创新,预重整盘活前置程序
预重整,即受理重组申请前,针对具有重整原因的债务人,为提高重整效率及成功率。经债务人同意预重整,且预重整获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等支持意见后由法院听证审查决定对其进行预重整。主要针对债权人数较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或对社会发展产生一定重大影响的建筑企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建筑公司申请人申请破产重整,应递交具有重整可行性报告以及其所在省级人民政府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通报情况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等。在预重整期间,债务人应制定重整方案和计划。
四、维稳发展,强化风险控制
建筑企业在申请破产重整时,应充分考虑涉及的各个要素与环节,即Why、What、Where、When、Who、How,还包括破产重整的信息披露,分析实际情况,采取正确的措施助力企业走出困境,稳定发展,强化风险控制。
Why——债务违约、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
What——重整价值、重整可行性分析与清偿能力测算。
Where——破产重整案件管辖权。
When——预重整与正式重整时间进度。
Who——债务人、债权人、管理人、重整投资人、中介机构。
How——重整计划的拟定与债权人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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