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一些建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问题,可能会因为破产、债务危机或者需要谋求新发展等原因而选择重组。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企业重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可分为以下七种:
1、合并: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在一起,原有的所有企业都不再以法律实体形式存在,而建立一个新的公司。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1)吸收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新设合并: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2、兼并:两个或更多企业组合在一起,其中一个企业保持其原有名称,而其他企业不再以法律实体形式存在。从广义上说,合并包括兼并。
3、收购:一个企业以购买全部或部分股票或资产的方式购买了另一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收购其他企业部分与全部资产,通常是直接与目标企业管理者谈判。收购的目标是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目标企业的法人地位并不消失。
4、接管或接收:原具有控股地位的股东(通常是该公司最大的股东)由于出售或转让股权,或者股权持有量被他人超过而控股地位旁落的情况。
5、标购:一个企业直接向另一个企业的股东提出购买他们所持有的该企业股份的要约,达到控制该企业目的行为。
6、剥离:指企业根据资本经营的要求,将企业的部分资产、子公司、生产线等,以出售或分立的方式,将其与企业分离的过程。含有售卖和分立两种方式:
(1)售卖:是剥离的一种方式。售卖是指企业将其所属的资产(包括子公司、生产线等)出售给其他企业,以获取现金和有价证券的交易。
(2)分立:公司将其在子公司中拥有的全部股份按比例分配给公司的股东,从而形成两家相互独立的股权结构相同的公司。
7、破产:简单地说是无力偿付到期债务。具体地说,指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不能扭亏为盈,并逐渐发展为无力偿付到期债务的一种企业失败。可分为经营失败
和财务失败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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