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跨国并购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观察,在国家经济环境与全球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跨国企业并购的发起、实施,越来越被看做一个系统工程。
股权式并购是指并购方为获得目标企业股权为目的的并购方式。股权式并购是国际上比较普遍和简单并购方式,我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也将其列为外资并购的方式之一。其在操作上又有两种模式,即用现金购买股权(Cash-for-Stock Acquisition)和用股权交换股权(Stock-for-Stock Acquisition)相对来说,股权交换股权引起优势明显,应有较为普遍。
一、从根本上解决了现金支付的难题,许多资金交易量巨大的并购成为现实
由于巨大的现金流支付必然要增加并购方的资金压力,降低资产的流动性,甚至要大量借贷,加大财务费用、财务风险。这样一来,许多可行的并购因为巨额的现金支出而变得不可操作。
二、避免出现因一方胜出而导致另一方退出的局面,实现双赢
股权并购既客观地承认了并购双方的市场价值,又使双方的事业融合在一个平台上,共谋发展,被并购方股东仍可享有新公司的权益。
现金并购的结果是被并购方股东得到现金而退出,这是对于被并购方的创业者、经营者、员工价值承认和发挥的重大损害,不利于合并后稳定经营,许多并购案也正败于此。
三、使以小博大的“蛇吞象”成为可能
股权并购模式使得这些高成长性企业的股东秩序要释放原有的股权能量,调整股权结构,就可以通过股权并购实现并购更大规模的同业企业。
一些后发制人的高成长性企业,其每股市值高于同一产业平均每股市值,但现金十分有限。他们若借助大量融资来并购规模比自己庞大得多的同业企业,无疑会因高负债而陷于困境,无法实现他们预进行的产业整合。
沪ICP备09008023号 Copyright © 2017-2027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