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收购方式中,包括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两种法律形式。据建设企业交易中心了解,二者存在以下差别。另外在建筑公司整体并购过程中,资产收购具备相对优势。
收购资产与股权收购的差异
1、二者主客体不同
资质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则是目标公司资产。
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而客体则是目标公司的股权。
2、二者负债风险不同
资产收购中,虽说目标公司原有债务仍有其承担,建筑企业收购方不存在负债问题。但是,建筑企业收购方可能会因收购资产受到他物权等权利限制,而存在一定他物权实现风险。
股权收购中,建筑企业收购方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目标公司原有债务仍由其自己承担。但是作为股东的建筑企业收购方的收益可能会受到目标公司原有债务影响。
3、二者税收存在不同
资产收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本身,因目标资产不同,需缴纳不同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所得税等。
股权收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与目标公司无关。除印花税外,目标公司股东还可能因股权转让而缴纳企业或个人所得税。
4、变更手续不同
资产收购,因收购资产中的不动产,须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
股权收购,则因股东变动,须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5、受第三方影响不同
资产收购,会受到担保人、抵押权人、商标权人、租赁权人等第三方影响,进行财产转让必须得到相关权利人同意或必须履行对相关权利人的义务。
股权收购,主要受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影响。股权收购,必须经目标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
建筑企业整体并购中,资产收购优势
1、可有效避开目标公司股东间争端,直接与目标公司签约
2、可避免承担目标公司“或有负债”,降低并购风险
3、资产收购只需考虑资产实际价值、权属、未来增值空间等,承担风险较小
而股权收购侧重于公司本身整体价值,优势在于可完全获得建筑公司相关资质和既有市场、技术等。
综上所述,二者的选择还需结合建筑企业双方需求、转让价格、相关规定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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