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建设企业交易中心观察,不同的业绩承诺要素条件下,被并购企业在业绩承诺到期后的业绩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以补偿计算标准要素为前提来看,以并购对价为标准的业绩下滑率和注销率要高于以承诺利润为标准的业绩比率。是否有减值补偿安排的条件下,业绩差异相对较小。而单项补偿相较于双向补偿来说,业绩下滑率会更高。
在股份补偿、现金补偿、混合补偿、先现金后股份补偿、先股份后现金补偿中,以混合补偿为补偿支付形式的业绩下滑率相对较低,并且后期业绩较于承诺期上升的比率较高。
综合数据对比,观测业绩承诺期间业绩完成率较高且承诺到期后续业绩下滑率较低这一结果,可以看出以补偿对价为补偿计算标准优势较高,混合补偿更具优势,双向补偿比单项补偿会更好。
而在被并购企业后续业绩成果差异不大的情况下,有减值补偿安排条件下的业绩达成率较高;在被并购企业业绩完成率差异不大的情况下,逐年承诺的业绩下滑率较低。
资本市场中,建筑企业采取并购重组的目的,在于提升竞争力,降低自身经营风险等。而在并购重组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性,中小股东处于劣势地位,业绩承诺机制的设立是为保障中小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业绩承诺本应该是上市公司对并购重组后业绩良好预期而传递出的积极信心,但因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业绩承诺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却成为常态,应对这一情况,监管部门提出交易双方要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业绩承诺补偿机制弱化信息不对称性带来的损害保护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