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发改法规〔2022〕355号,以下简称《意见》),交流各地工作进展和经验,研究做好下一步工作,7月29日下午,法规司以视频方式召开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工作推进会。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参加会议。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本地区落实《意见》要求,推动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有关考虑,并对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出了意见建议。
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对《意见》印发以来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取得的进展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推动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是扎实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重要举措。二是要明确方向,在制度化、标准化、数字化上下功夫,推动制度规则分类统一、各类标准规范统一、各项信息共享互认。三是要抓好落实,聚焦重点难点,注重率先突破;强化协同联动,注重形成合力;强化示范引领,注重共同提升,推动长三角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取得新进展。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
沪ICP备09008023号 Copyright © 2017-2027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