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与轨道公司合并重组
首页 > 成功案例 > 京投与轨道公司合并重组

京投与轨道公司合并重组

作者:中国建设企业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06    浏览:

8月4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宣布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和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实施合并重组。这标志着北京市轨道交通领域长期实行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三分开”体制被打破。


  京投是北京市轨道交通领域唯一的投资方,轨道公司是北京市轨道交通主要建设管理方,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是北京地铁主要运营方,此前三家公司长期独立运行。2011年,运营公司通过股权划转成为京投的子公司,北京地铁投资和运营职责基本集于一家。


  接近轨道公司的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介绍,在北京市地铁大规模建设时期, 如果轨道交通投融资、建设、运营聚于一家,运营方为了长期运营方便,会提高建设标准,这不利于控制投资成本,所以彼时将三家企业分开。随着北京轨道交通网络日趋完善,北京地铁建设速度放缓,此时将三方重新合并为一,有利于推动北京市轨道交通产业做大做强。


  北京市国资委表示,通过这次整合,有利于充分发挥两家企业在投融资和建设领域的经验优势和技术储备,提升轨道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水平;有利于统筹利用轨道交通产业资源,增强京投作为业主的投融资实力,进一步支持带动北京市轨道交通高端装备产业发展;有利于探索构建一体化运营模式,大力推动降本增效,全面提升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提高行业地位和影响力。


  从各地经验来看,大多数城市地铁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由同一家公司负责,如深圳地铁集团、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等。2003年之前,北京市地铁也是这种模式,由原北京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北京地铁集团”)承担地铁投资职责,旗下设立北京地铁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地铁建设和运营。


  随着北京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的加速,为降低投融资成本,减轻财政负担,2003年北京市将原北京地铁集团进行改制,按投资、建设、运营“三分开”的原则,将原北京地铁集团变更为京投,负责轨道交通投融资。将京地铁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从原地铁集团公司中分立出来,成立轨道公司和运营公司,分别负责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


  2016年4月20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代表北京市政府与京投正式签署了《北京市轨道交通授权经营协议》,标志着北京市轨道交通投融资体制机制进入了授权经营模式的新阶段。双方首次提出采用授权(Authorize)-建设(Build)-运营(Operate)的ABO模式,即由北京市政府授权京投履行北京市轨道交通业主职责,京投按照授权负责整合各类市场主体资源,提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等整体服务。政府履行规则制定、绩效考核等职责,同时支付经京投授权经营服务费,以满足其提供全产业链服务的资金需求。


  2019年8月,运营公司收购了北京市另一家拥有运营资质的企业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运营公司”)股权,将全市轨道交通运营权进一步集中,推动“ABO”协议落地。


  目前,北京地铁共有三家运营商。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运营4号线及其延伸大兴线、14号线、16号线;轨道运营公司运营燕房线和大兴机场线;运营公司作为主要运营方,运营剩余所有线路。


  京投是由北京市国资委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承担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与管理,以及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与信息技术服务、土地与物业开发经营等相关资源经营与服务职能。2019年底,公司资产总额达到6212亿元,累计实现净利润179.43亿元。


  轨道公司是北京市负责组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专业管理公司,近年来完成了北京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14号线、亦庄线、昌平线、燕房线、西郊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线等线路的建设管理任务,使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里程从2003年的114公里快速发展到2019年的700公里。目前,承担着3号线、12号线、17号线、19号线等线段建设管理任务。


数据来源:中国经营报

沪ICP备09008023号 Copyright © 2017-2027 版权所有